- 赴日申請資格
打工度假
【何謂打工度假制度】
「打工度假制度」是日、台經過協議後,為提供台灣青少年能有體驗日本文化及日常生活方式的機會,認可其在期限最長為一年之度假期間,為補旅費之不足,而從事打工活動的一種制度。在今年4月開始,每年的簽證總數已經從5000份提升到10000份,大大的提升了通過的機率!!
【申請簽證的報名資格】
1.必須居住在台灣。
2.年齡介於18歲以上,30歲以下。
3. 沒有申請過打工度假的人。
4. 持有維持日本生活初期所需之生活費(約8萬台幣)。

【打工度假簽證】
(1)有效期間為一年。(從領證期間第一天起算)
(2)在簽證有效期間內前往日本,並由入國審查官給予上陸許可者,即表示被認可自當日起,在日停留一年。
(3)簽證的有效期間無法延長。沒辦法在有效期間內前往日本的人,簽證將失去效力。
【申請程序】
(1)申請方法
必須由本人,攜帶所需文件,向日台交流協會提出簽證申請。
※不接受代理申請或郵寄申請。
(2)申請地點
日本台灣交流協會台北事務所
日本台灣交流協會高雄事務所
(3)申請期間
日本打工度假一年共2次申請機會,分別為4月與10月。名單公告則是在6月和12月。
詳細日期請上台日交流協會查詢。
(4)申請對象
每年會有2個梯次的申請機會,詳細請上台日交流協會查詢。
【申請所需文件】
- 1. 簽證申請書
- (可手寫或是打字)
- ※交流協會提供的申請書為PDF檔,可直接下載在電腦輸入好後再印出來,要特別注意的是申請人的簽名一定要用黑色原子筆手寫上去,切勿直接輸入在文件上!申請日期請填寫送件當日的日期即可。
- 2. 2吋白底彩色證件照1張
- ( 6個月內拍攝,正面、脫帽、無背景 ),請貼於申請書上。
- 3. 台灣身分證影本
- (正、反面) ,請用A4白紙,單面印刷。
- 4. 履歷書
- ※右上方日期建議跟申請書上的申請日期相同,各項目的書寫時間請以新到舊的順序依序書寫,最後申請人的簽名也是要用黑色原子筆手寫上去。
- 5. 理由書
- 希望利用打工度假制度的理由,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(可手寫或是打字)
- 6. 計畫書
- (希望從事的活動內容)
- 此次赴日後,您想要做什麼,請申請者本人以中文或日文書寫。(可手寫或是打字)
- ※計畫書請以理由書的內容為基礎來寫;理由書寫說想深入了解日本歷史文化,計畫書就不能只寫要追星、血拚。此外,如果你的計畫書有寫到時間(月份、季節等)、地點,請務必要符合申請書填寫的內容(地點至少在一開始的計畫要符合);甚至,你計畫從事的活動也要符合「預定在日逗留期間」,因為打工度假簽證主要是旅遊為主,打工為輔,至於打工的計畫,非必要就不必寫。
- 7. 最終學歷等證明文件
- 例:在學(休學)證明(正本)、畢業證書(影本)、休學證明書(影本)等。
- ※ 沒有註明「依教育部規定本證可替代在學證明」之學生證不予認可。
- ※ 學歷證件因改名而與現在名字不一樣時,請附加提出有改名記錄之戶籍謄本(正本,3個月內)
- 8. 足以購買回台之交通票券,及在日停留初期維持生活之必要費用的證明文件
- 8萬台幣以上由銀行或郵局開立之存款證明書(正本,1個月內所申請的存款證明)
- ※ 存摺影本者,不予認可。
- ※ 若所提出之存款證明為親屬所有,則請另加附可證明雙方關係之戶籍謄本(正本,3個月內)
- 9. 其他自我推薦之文件影本
- (並非絕對必要)
- 例:日本語能力檢定合格證明、BJT商務日語能力考試成績證明書、日本語學校修了證明書、日本文化或技藝方面相關證書等,可自我推薦之相關文件。
- 10. 護照影本
- (護照正本也請同時帶過來)
- 相片資料頁(含簽名欄頁)要影印。若曾取得日本簽證、曾入出境日本等,其相關之各頁也請全部影印提出。
【關於提出之文件】
∙所有文件請以黑色原子筆書寫。
∙所有相關文件,請務必用白色A4紙,單面印刷 (有顏色之紙張、感熱紙等皆不可使用)。只有申請書可兩面印刷。
∙提出申請時,請依上述【所需文件】之順序排列。
∙上述文件①、④、⑤、⑥之規定用紙,可從本所網站下載,或請事先前來本所索取。
∙上記④、⑤、⑥的申請資料,可以使用電腦打字書寫。但是簽名欄上請本人一定要親自手寫簽名。
